关于2024年船山区“船泊菁才”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作者: 来源:船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表于:2024-04-16 点击数:795
为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船山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战略储备,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紧贴我区发展的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全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65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全区重点企业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要求:报考事业单位的,需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及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可放宽年龄的情形;报考企业的,需符合附件2中所报岗位的年龄条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截至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船山区的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情形的岗位。
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邮箱报名与现场推荐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2024年5月13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报考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扫描后的报名所需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附件2)。
(3)报名需上传的资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书面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并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7月31日取得并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
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需由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2.现场推荐会
现场推荐会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请报名考生关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在现场推荐会咨询或通过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初审合格者持报名时所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于2024年5月24日9:00-17:00到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地址: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46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
(三)考核
事业单位考核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笔试、现场答辩、模拟讲课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以《考核通知书》为准)。
(四)考核须知
事业单位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报考者须持本人《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若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个环节。
(五)签订意向协议
考核结束后,按照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如招聘岗位在考核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则该岗位暂不签约人员。
签订意向协议过程中或签订意向协议后至发布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前,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进行签约。
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意向协议后,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六)体检
1.体检的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复检。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本公告所列优惠政策,其他津补贴及福利待遇按船山区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5年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制度,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其中:高层次人才在最低服务期内,3年内不得调出本区,5年内不得调出本市。
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企业引进人才程序
企业自主决定本单位人才引进程序,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意向报名人员可根据需求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企业应聘。
五、优惠政策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船山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船山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和用人单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按程序优先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
(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博士1.5万元/年、硕士1万元/年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并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提供人才公寓。首次在遂宁市城区购房的,分别给予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购房补贴。
(四)企业引进的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船山区实施八大工程建设基层人才高地行动方案》等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七、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八、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 0825-2254903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185122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附件3:2024年船山区“船泊菁才”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doc